3101待分配累计收益 净资产类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作者: 维修资金财务软件 来源: 财政部会计司
净资产类
3101待分配累计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尚未分配到商品住宅或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累计收益。
二、待分配累计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存款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转入待分配累计收益,借记“存款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其他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转入待分配累计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支出”科目。
(二)按规定将待分配累计收益转入商品住宅或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如将利息分配到户或幢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尚未分配到商品住宅或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累计收益。
TAG:净资产类会计科目使用说明,3101待分配累计收益